
贺兰县人民检察院
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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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,切实将法治理念与文明新风送入乡村,10月28日,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丁北村,开展“抵制高额彩礼 倡导文明风俗”普法宣讲活动,以法律为笔、以案例为墨,为村民们绘就文明婚恋的幸福蓝图。
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,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,这可不是一句空话!” 宣讲台上,干警结合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法律条文——从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的区别,到共同生活后彩礼返还的具体情形,再到婚约财产纠纷的诉讼主体资格,每一项都紧扣村民最关心的实际问题。为让法律知识更易理解,干警还讲述了本地一起真实案例:某农户为凑齐高额彩礼举债度日,婚后因经济压力频发矛盾最终离婚,却因彩礼返还问题对簿公堂,生动剖析了高额彩礼对家庭经济的拖累和婚姻关系的侵蚀。
“以前总觉得彩礼少了没面子,听了今天的普法才明白,日子过不好再多彩礼也没用!” 村民王大姐的感慨道出了许多人的心声。在互动咨询环节,干警耐心解答了“彩礼超过多少算违法”“没领证但共同生活了彩礼要还吗”等30余个问题,帮助村民算清了“经济账”与“感情账”——既指出高额彩礼可能导致的 “因婚返贫”风险,也引导村民们自觉抵制封建迷信,拒绝盲目攀比,树立正确的婚恋观、家庭观和消费观,鼓励大家争做移风易俗的践行者、宣传者和监督者。
此次宣讲活动既是法治服务的延伸,更是文明新风的播种。下一步,我院将持续把移风易俗普法融入乡村治理,通过“案例宣讲+新媒体传播”的方式扩大覆盖面,让“婚姻重感情、彩礼轻形式”的理念在群众心中扎根结果,为构建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注入检察力量。